有序推动产能出清
从多个省市已出台的文件可以看出,去产能大多从“僵尸企业”分类处置、遏制产能扩张以及推进产业转型等方面入手。例如,四川省提出,将由省级财政整合安排相关专项资金20亿元,支持主动压减产品无销路、能耗高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和过剩产能,综合考虑压减退出产能量、时间进度和职工安置人数实行梯级奖补。
去产能一方面是过剩产能的出清,另一方面是产业升级转型提质增效。比如,湖北提出,在推动产业转型提质上,开发高端产品,加快落实“互联网+”行动计划,促进信息化、工业化“两化”融合,推进智能制造,推广个性化、柔性化产品定制模式。
在过剩产能的出清方面,浙江提出要积极稳妥处置“两链”特困企业,加强对出险企业的风险警示,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精准处置。湖北提出,采用市场化方式引导企业兼并重组。广东表示,要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、兼并重组、转型转产、搬迁改造等途径,退出部分过剩产能。
同时,广东利用其区位优势,着力加强国际产能合作。其中,重点推进马来西亚马六甲皇京港及临海工业园、伊朗格什姆自贸区、沙特吉赞经济城等合作项目,带动企业“走出去”和富余产能转移,加快广东装备、技术、标准、服务“走出去”步伐。
此外,在去产能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问题。比如,贵州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实行内部退养;湖北则完善财政政策,多方筹措资金,用于支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安置补助。
值得注意的是,江苏省在去产能政策方面表示,要盘活土地资源。其中,对用地手续完备的退出土地,转产为生产性服务业等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,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;而对兼并重组、转产企业土地涉及的划拨土地,符合划拨条件的经批准后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;不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,依法实行有偿使用。
降低企业经营成本
经营成本过高是当下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。对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,多省市也针对具体情况提出了措施,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一是降低企业税负成本。比如,广东提出,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,继续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扩围。落实国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政策,落实小微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国家税收优惠政策。
二是降低能源成本。一些省市的政策具体体现在降低工业用电价格上。上海除明确提出降低工业用电价格外,还提出将有序推进重点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,扩大需求响应试点范围,运用能源互联网,促进用户科学合理用电。
三是降低制度交易成本。湖北提出,将深化投资审批制度、执业资格制度、商事制度、收费等相关改革,聚焦投资、创业等领域,取消和下放一批能够激发市场活力的审批事项。同时,在2016年年底前,实现省、市、县三级联合审批全覆盖,实行网上并联办理。
此外,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上,四川表示,除大力发展直接融资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外,还将进一步用好宏观审慎评估政策、支农支小再贷款、抵押补充贷款等工具,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。